鼓勵使用可循環再生回收利用的包裝材料
包裝設計應科學、合理,在滿足正常的包裝功能需求的前提下,包裝材料、結構和成本應與內包裝物的質量和規格相適應,減少包裝材料的用量。
應根據食品和化妝品的特征和品質,選擇適宜的包裝材料。包裝宜采用單一材質,或采用便于材質分離的包裝材料。鼓勵使用可循環再生、回收利用的包裝材料。
我國強制性國家標準GB23350-2009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》,適用于食品和化妝品的銷售包裝。標準中規定:包裝設計應科學、合理,在滿足正常的包裝功能需求的前提下,包裝材料、結構和成本應與內包裝物的質量和規格相適應,減少包裝材料的用量。
應根據食品和化妝品的特征和品質,選擇適宜的包裝材料。包裝宜采用單一材質,或采用便于材質分離的包裝材料。鼓勵使用可循環再生、回收利用的包裝材料。
應合理簡化包裝結構及功能,不宜采用繁瑣的形式或復雜的結構,盡量避免包裝層數過多、空隙過大、成本過高的包裝。
應考慮包裝全生命周期成本,采取有效措施,控制包裝直接成本,考慮包裝回收再利用和廢棄處理時對環境的影響及生產的相關成本。
對于包裝功能完成后還可作為其他功能使用的的包裝,應充分考慮其經濟性與實用性,避免為了追求其他功能而增加包裝成本。
標準對包裝提出限量要求:食品和化妝品包裝空隙率及包裝層數應符合下表的規定;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的總和不應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%。